記者調查發現,湖南省婁底市一家大型醫院藥劑科的工作人員,同時竟是一些醫藥公司“潛伏”在醫院的“醫藥代表”,他們向醫生推銷藥,與醫藥公司結賬。該院一位藥劑師透露,藥房工作人員和醫生一道,收取醫藥公司提供的20%~30%的回扣。她所在的藥劑科共50余名工作人員,最嚴重的時候只有一兩個人沒參與藥品推銷。醫院每年藥品銷售收入超過一億元,絕大多數都是價格高的“促銷藥”,一些價格低、療效好的藥則進不了醫院的藥房。(《新華每日電訊》12月20日) 藥房工作人員成了推銷藥物的“醫藥代表”,聽起來有點令人吃驚,但其實并不算太可怕。一者,藥房工作人員并沒有權力決定什么樣的藥物能進藥房,也無法真正影響到醫生使用哪些藥物。很多時候,即使真有醫生開了他們推銷的藥物,關鍵還是回扣在起作用,而非其他。作為一名醫生,我最怕的是哪一種“醫藥代表”?答案只有一個,那就是有醫院領導在暗地里為其“服務”的代表。 醫藥公司既然能用“回扣”去誘惑和俘虜藥房工作人員,讓其成為推銷自己藥物的業務代表,他們當然也會有更大的動力,去“誘拐”醫院領導。在一家醫院,什么樣的藥物能夠進來,哪家企業的藥物能夠成為臨床一線用藥,這些權力牢牢掌握在管理者手上。能讓那些有回扣的藥物進藥房的,不是藥房一般工作人員,而是藥劑科主任。每一個醫院的用藥名單,最后都是臨床科室主任及院長們拍板。如果一家藥企,想要自己的藥品在醫院站穩腳跟,打開銷路,沒有醫院層層領導的“配合”,根本是難以想象的一件事情。 一位同行就曾經向我吐苦水:為什么我老開貴藥?是因為我們科室只有這些少數的高價藥開,主任只領回這些藥物,其他的藥物被封殺了。你還有其他選擇嗎?當然,醫院領導們還可能使用自己手上的權力,通過更多的途徑與辦法來幫助藥企銷售藥物。比如,他們會“鼓勵”與影響醫生們多使用那些有回扣的高價藥物,并想方設法地將那些廉價藥物,以及不愿意“進貢”的藥企踢出醫院采購用藥名單。那些不“聽話”、不愿意拿回扣開藥的醫生,也時常會被他們視為害群之馬,不是被踢到冷門科室,就是找種種借口予以解聘。 在這種內部權力腐化之下,就有可能出現“一窩蜂”的集體腐敗,形成長長的一條回扣利益鏈。前些年,在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人民醫院,該院200名醫生中,有140多名陷入“回扣陷阱”。一個主要原因就是院長帶頭搞腐敗,最后敗壞了一大片。在湖北隨州,該市一次反商業賄賂行動中就發現,當地兩家最大公立醫院中,共有270名醫生涉嫌收取回扣,占在職醫生總數的70%以上。這些都是活生生的真實例子。 也有新聞報道,今年以來,珠海市9家公立醫院的藥劑科原主任,紛紛倒在藥品供應商和醫藥代表的“糖衣炮彈”下,無一幸免。醫院院長呢?在溫州、南寧、重慶等地,近一年來,也陸續傳出包括多位院長在內的醫院高管落馬的新聞。這都足以說明,如果權力監督制約不夠有力,醫院管理者們成為藥企利益代言人,貪腐則是必然的。 要在根本上剎住當前這種大面積的行業歪風,不能僅僅只靠抓幾個醫生做替罪羊,一罰了事,還應該去追查與懲罰那些隱藏得更深,危害面更廣的權力腐敗。在大面積集體腐敗的背后,沒有權力的帶頭淪陷,幾無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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