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郭明卿13日回應此前公布的蘭州市部分樓盤數據被質疑與市場實際銷售價相差近一倍、“房價失實”爭議稱,住房建設部門無意回避蘭州市部分房價過高的事實,之前的新聞發布會上使用的數據是從開盤到目前的累計銷售均價。(《新華網》12月13日)
隨著房價的不斷上漲,房價信息也越來越受到公眾的關注和重視,成為政府公共信息的重要內容之一。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政府部門發布的房價信息,一般是一個動態概念,而不是靜態概念,是一個時點性概念,而不是階段性概念。如果用階段性價格來取代時點價格,往往是不能正確反映房價的真實水平的,除非這一時期的房價沒有發生任何變化。而現在的情況是,房價像脫了韁的野馬一樣,如果再用階段性房價來代替時點性房價,還如何能夠真實地反映當前的房價水平呢?又如何有利于中央對房地產市場進行調控呢?
很顯然,甘肅省有關部門用所謂的累計銷售均價來反映當前的房價水平,是很不嚴肅的。如果是故意混淆房價信息概念,那么,公眾就需要對政府的公信力產生懷疑了。政府發布的房價信息,既是對房地產市場走向的反映,也是對消費者購房意愿的引導,如果信息是虛假的,或不全面的,甚至是故意壓低的,那么,就會直接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影響國家對房地產市場進行有效調控。
也許是巧合,就在輿論對蘭州市的房價信息提出質疑的同時,一則關于蘭州市將上調天然氣價格的消息也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而這兩則消息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都充分借助了“歷史的力量”。前者是借用歷史房價來“拉”低整個房價,以顯示甘肅省和蘭州市在穩定房價、保障居民住房問題方面的“成就”。而后者則是用兩年前召開的一次聽證會,作為天然氣調價的依據。雖在輿論的強大壓力下,蘭州方面停止了此次調價行動,但是,用過時的聽證會來作為調價的民意依據,不僅僅是“牽強”那么簡單吧?
這就帶來一個問題,那就是公共信息、公共事業等,到底是為誰服務的?是為社會公眾服務呢,還是為某個部門、某個利益集團,甚至某個人服務的?如果是為社會公眾服務的,那么,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客觀、公正、科學、真實,能夠全面、準確地反映實際情況,反映群眾的意愿。而不是依據需要杜撰數字、編造數據,公開發布的數據與實際情況風馬牛不相及。如果是為了某個部門、某個利益集團,甚至某個個人服務,就不要打著公眾和公共的旗號,不要以政府和公眾的名義。
近年來,有些政府部門發布的公共信息是否真實的問題,一直受到社會各方面的廣泛關注,也時刻飽受輿論和公眾的質疑。有的公共信息是因為與公眾的感受相差較大,受到了公眾的質疑,如CPI、居民收入等;有的則因需而設,故意混淆公共信息的概念,如甘肅省有關部門的房價數據,明明樓盤每平方米的銷售價已經超過8000元,甚至10000元了,對外公布的數據卻只有5700元,原因是,它是累計銷售均價,被人為地降低了;有的則干脆是靠拍腦袋、想當然而得出的,如一些地方的GDP數據,每年上報的GDP都會被上級部門大砍一刀。如此,公眾還如何相信政府部門發布的公共信息呢?
公共信息的價值在于對公眾的行為產生引導作用,如果政府發布的公共信息在真實性上存在問題,時刻處在公眾的質疑聲中,那么,公共信息的引導作用就會慢慢失去,政府的公信力、執行力、號召力也會大打折扣。所以,提高政府公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客觀性,不僅是公眾的強烈要求,也是政府的迫切需要。這一點,必須引起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和認真關注,千萬不要經常發生公共信息“假摔”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