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5日14時,上海市靜安區一棟正在進行外立面墻壁節能工程施工的高層公寓住宅,因無證電焊工違規施工,引燃腳手架上的尼龍網、竹片板等易燃物,導致正住著居民的公寓樓著火,大火造成58人死亡,70多人受傷……
肆虐的大火燒毀了大樓,也燒痛了那座高樓林立的現代化城市,同時也撥動了城市居民擔憂安全的心弦……痛定思痛,當城市中一座座高樓拔地而起,當城市中一項項宏偉工程落地竣工,當社會節奏逐漸加快,當人們生活越來越美好,重大責任事故卻不時以陣痛的方式刺痛著人們的神經,成為人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大潛在威脅。城市中的你,離重大責任事故有多遠?
針對城市中發生的重大責任事故,朝陽區法院對近年審結的26起重大責任事故案進行了調研,發現重大責任事故發生的領域呈現高行業性,即集中在建設工程施工領域。統計顯示,將近84%的重大責任事故發生該領域,具體而言,多發生在城市中樓房的建設及裝修、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等施工活動中。在媒體公開報道的案件中,中央電視臺配樓失火事故、前文所述上海靜安區居民樓失火事故正是發生在建設工程施工領域。
進城務工人員是重大責任事故的主要受害者,也是主要的施害者。在調研受侵害的33人中有28人為進城務工人員,約占85%,其中絕大多數受害者是建設施工領域的工人,他們文化水平不高、安全意識不強且自我保護能力有限。同時,進城務工人員也是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主要犯罪者,在判處的罪犯27人中有19人系進城務工人員,約占70%,他們通常具備一定進城務工閱歷或專業技術,但是普遍學歷較低,缺乏必要的安全培訓與安全意識。最近發生的上海居民樓失火案也是無資格進城務工人員違規操作引發的火災。
然而,這并非進城務工人員傷害進城務工人員的簡單邏輯。在我國高速城市化的當今時代,進城務工人員為城市現代化建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值得我們深思的是如何為進城務工人員營造更安全的工作環境,怎樣提高進城務工人員工作技能與適應能力,為進城務工人員的安全與城市安全多加一道防護鎖。
無資質承接工程是指承包單位不具備相應的承擔建設工程的資質,而違法承包或分包建設工程,這為我國建筑法明確禁止。資質通常是一個單位的管理能力、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注冊資本等條件的體現,無資質單位,由于技術裝備差、管理水平低等問題,違法承包工程常常易于引發責任事故。統計發現,超過30%的建設工程重大責任事故是無資質承包單位違法承包引發的。
建設工程重大責任事故的另一主要原因就是無資格人員違章施工作業。依據有關規定,起重機、挖土機、重型貨車等重型機動工具的駕駛、電焊機的使用、電路的檢修等都需要專業技能,經過相關部門的考核并頒發資質證書,方能操作,而現實中無資格違章操作是屢見不鮮,這種違章也帶來了慘痛的教訓。據統計,有近三成的建設工程責任事故是無資格人員違章操作引起的。
刑事責任方面。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一般觸犯重大責任事故罪,部分構成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消防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等。根據《刑法》相關規定,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主體只能是自然人,單位不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2006年通過并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六)》擴大了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主體范圍,將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犯罪主體從原來的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擴大到從事生產、作業的一切人員,將對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個體、包工頭和無證從事生產、作業的人員包括在內。因此,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人都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既包括具體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生產、作業者,也包括對違反規定生產、作業存在過錯的主管部門負責人。
據《刑法》第134條第1款規定,犯重大責任事故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責任方面。根據《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相關規定,重大責任事故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除了保險公司在保險范圍內承擔賠償外,下列主體可能被追責:一是用人單位。職工的職務行為引發重大責任事故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二、存在過錯的職工。被害方可以侵權為由起訴存在過錯的職工,要求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三、勞務派遣單位。若用人單位所用人員系勞務派遣單位派送的,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應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