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11月
22日《京華時報》報道,國家發改委正積極開展調查研究,抓緊啟動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據曾連續7年在全國“兩會”上呼吁車改的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介紹,中紀委對他今年提交的議案已正式回復,表示將加快推進公車改革。方方面面的信息顯示,中央國家機關正準備從自身做起,自上而下掀起一場公車改革。車改已到萬流歸一時刻,這是一條務實的改革之路。 當前由于種種原因,公車帶來的“車輪上的腐敗”受到群眾的詬病。據調查,我國公務用車總量為200多萬輛,每年公務用車消費支出1500億元~2000億元。另據統計,全國公車數量約為300萬至350萬輛,每年公務用車消費支出為3000
億元~4000億元。盡管統計數字不同,但耗費巨大卻是公認的事實。 “車輪上的腐敗”已引起各級政府的重視,近年來我國已有遼寧、浙江等十幾個省(區、市)的部分地區,以及外交部、國家審計署等中央機關進行車改試點。但從實際操作來看,卻出現了兩種不如人意的結果。
一是大多數改革起步時決心大、動作大,但最終不了了之,沒有將改革進行到底;二是在改革中出現偏差,致使這項順應民意的改革招來新的指責,例如某地實行車改后,區委書記和區長每年領取8
萬元的車改補貼,嚴重脫離了當地的經濟水平和工資收入水平,引起群眾不滿。 筆者以為,公車改革之所以出現這種困境和偏差,是因為缺乏自上而下的權威力量進行推動和矯正。從根子上說,公車改革是調整政府機關部門的利益,而這些“被調整者”卻是這項政策的決策者和執行者。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自上而下的強力推動和嚴格約束,而只是由各地或一些部門自主自愿進行,有關人員往往會敷衍搪塞改革,或一遇到困難就借機停止改革步伐,更嚴重的是,一些人會利用自身掌握的改革話語權和決策權,以改革之名為自己謀取更大的利益。在我國當前干部監督機制還不完善的情況下,往往會出現這種情況。由此造成的“連鎖”效果是,更加強化了其它地方對這項改革的抵觸,最終導致這項改革積重難返。 改革進行到今天出現一些新的特征,在很多領域,改革的對象往往就是改革決策者自身,改革步入改革者向自己“開炮”的深水區。在這種情況下,改革者需有顧全大局的犧牲精神,但在現實利益面前,僅有這種犧牲精神還不夠,還要有自上而下的強大力量加以推動。在過去的改革中,我們強調尊重基層改革的主動性和首創精神,這一做法有力推動了改革,但在今天,推進改革需要基層經驗,也需要上層“范本”,需要將自下而上的改革和自上而下的改革緊密結合起來。當前,中央有關部門正在總結各地車改經驗的基礎上,制定明確的改革措施和路徑,推動公車改革在全國統一進行。這不但將使各地車改有章可循,規避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偏差,還將以自上而下的力量,推動各地將車改進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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