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鑒于8月以來我國內地主要城市樓市成交量的迅速回暖,各界關于“二次調控”的猜測頗多。基于此,中國銀監會副主席蔣定之在出席近日的第四屆中國銀行家高峰論壇時表示,銀監會暫時不會出臺新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并將繼續對目前的房貸政策進行跟蹤和管理。而國務院近日也要求建設部、銀監會、財政部等部門做好政策研究與儲備。 雖然蔣定之的表態或許平息了市場對于“二次調控”的猜測,但是,國內房地產調控到底會持續到什么時候?這是市場關注的焦點問題。其實,就目前的現實而言,房地產調控不會是一個短期過程,下一步的調控政策可能會與我國的經濟結構性轉型緊密結合。 不可否認,4月份出臺的房地產調控政策和歐洲主權債務危機的影響,使得國內經濟增長出現放緩的勢頭,不過,目前的調控局面并沒有給整體經濟帶來不利風險。正如溫家寶總理所言,經濟增速和投資放緩都是主動調控的結果,房地產調控會持續下去,甚至完全可能持續兩年、三年的時間。 需要強調的是,當前的房地產調控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房價的過快上漲,而不容忽視的最大問題是結構性調控。這點在4月份出臺措施的時候,有關部門已經明確向外界表述。目前經濟結構調控的核心問題,一是節能降耗,這是推進我國產業結構升級,實現資源和環境等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關鍵。第二個就是房地產調控,這是解決結構性失衡的一個關鍵切入口。 自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后,房地產行業成為推動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得到地方政府的特別青睞。由于政策的反復,導致我國的經濟結構失衡非但沒有緩解,反而使得房地產的混亂局面更難以在短期內得到解決。從這個角度看,當前房地產調控的持續,對于我國的經濟結構轉型以及推動地方政府轉身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可以這樣說,房地產調控是解決我國經濟增長中過于依賴房地產投資的主要出路,也是促使房地產回歸正常發展的必然。 一直以來,地方政府發展經濟就與土地高度相關——全民詬病的土地財政模式,不僅造成地方財政高度依賴房地產發展,而且給社會帶來巨大的矛盾。據統計,2009年,全國土地出讓總價款達1.59萬億元人民幣,同比猛增六成有余。按照分稅制改革后土地出讓金收成中央和地方三七分成的原則,土地出讓金收入撐起了地方政府40%—50%的財政收入。土地收儲生財甚至成為了地方國企脫困、市政配套工程建設的主要資金來源。所以說,經濟要轉型就必須要地方政府轉型,而要實現這個目的就必須對房地產進行持續調控,降低房地產對地方經濟的比重,使得房地產行業回歸到一個正常的發展水平。 而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8月份兩次有關抑制房地產投機行為的講話,以及日前在“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座談會”上表示繼續堅決抑制投資投機性需求,正是基于當前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大背景下所作出的表態。不難看出,房地產調控不會在短期內有所改變,其調控的持續時間將緊密地與整個結構性調控指標結合起來,并以結構發展的相關數據為參考,直到我國的經濟結構實現一個合理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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