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查水表、曬黑燈這些民間招數的壓力下,國家統計局表態要利用第六次人口普查契機,進行部分空置房調查。昨日有媒體報道,有關空置房的調查正在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五個試點城市全面展開,各地現在進行的調查實際由小區物業完成,而目前的調查結果很可能“只限內部使用,不得對外公開”。
不少老百姓一房難求的時代,大量空置房不僅為高房價、高房租的房產泡沫推波助瀾,在土地緊張的當下,也是一種資源的浪費,加劇了供求矛盾。這種情形下,對空置房的調查統計不折不扣給彌補樓市數據空缺開了個好頭,體現了權威部門解決這一問題的決心。更樂觀一點地說,如果后續舉措得當,這完全可以成為一劑緩解恐慌性購房心理的良方,遏制炒房、捂盤等行徑,促使樓市逐步步上良性循環。
然而,職能部門對結果的“秘而不宣”卻令人浮想聯翩。眾所周知,公開透明的信息是人們預測市場的重要依據,也進一步影響到百姓的購房心理,而信息不對等則是猜疑產生的淵潭。這一涉及百姓安居樂業的民生問題調查結果為什么不公開?筆者猜測,一是這一數字較為敏感,社會關注度高,有關部門擔心“媒體炒作”引起坊間對市場數據的“誤讀”;二是我國面臨入戶難、產權不清等情況,大量小產權房、非開發企業所建的房屋長期處于監管空白,難以統計出房屋的基礎數據,以目前情況只能統計出房屋的“空置面積”,而民眾千呼百喚的“空置率”統計則缺乏分母,難以給出客觀數據。據權威學者介紹,國外調查房屋空置率主要是通過一個區域或一個城市的用水費、電費等相關指標進行調查,得出的數據簡單明了,也比較科學,美英等西方國家將空房率的警戒線定為10%。而在我國,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相關部門就引入了空置面積的統計指標,有幾年統計部門公布過空置面積數據,但2008年后突然不公布了。
筆者以為,無論出于何種出發點,在調查結果尚未得出前便考慮不公開問題,都并非人們樂見,并容易引起種種猜測與擔憂。《統計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統計調查取得的統計資料,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應當及時公開,供社會公眾查詢。目前房價調控已經到了最關鍵的時期,而受權威數據缺失的影響,導致全國房屋空置率出現各種聲音,有的統計達到26%,有的反駁只有1%,有人大呼危險,有人則力挺“房價正常上漲”,讓不少百姓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我們統計的標準是什么?代表性有多高?空置房究竟有多少?這些問題直接左右了公眾的購房預期———猜疑止于公開,別讓空置房調查“空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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