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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0 作者:潘晟 來源:上海金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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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貧富混居"這個看似新生的概念成為百姓關注的焦點。據媒體報道,蘭州市推行貧富混居,在商住小區內"配建"與商住樓外觀造型、色澤都一樣的廉租房和經適房。而武漢市今后也不再成片開發經適房,無論開發什么樓盤,都必須拿出一定比例做經適房和廉租房。 其實,有關貧富是否應該混居的討論并不是最近才興起,早在2007年,《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意見》中,就有"新建廉租住房主要在經濟適用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小區中配建,也可以考慮相對集中建設"的條款。而根據有關官員的說法,這樣做可以讓不同收入家庭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務;可以給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還可以增進相互間的理解、信任,可以增強社會主流對于弱勢群體的關心與重視。 既然貧富混居并非新生事物,那為何會在如今遭到社會各界的強勢圍觀?在筆者看來,社會貧富差距日漸拉大可能是最主要的原因。就此事來看,從城市規劃的角度而言,貧富混居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畢竟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告訴我們,大規模的集中建設公共住房,將富人區和窮人區人為割裂開來,可能會產生一系列的社會矛盾,并不利于社會的穩定。但是,從社會生活的角度來看,貧富混居卻實在難以肩負起諸如“不讓貧困人群邊緣化”、“在鄰居的積極影響幫助下走上發家致富之路”等使命。 在政府的引導下,低收入人群和高收入人群是可以生活在同一個小區中,但是對于低收入人群而言,他們可能要付出更高的居住成本,這不僅無助于他們改善經濟狀況,反而會使得原本就不寬裕的家庭財政變得捉襟見肘。而且,在如今淡漠的鄰里關系中,也很難想象貧富人群之間的現實影響。依靠貧富混居來消除貧富階層之間的隔閡,恐怕只是美好的愿望。此所謂"貧富混居易建,貧富差距難消"。 貧富是否混居說到底只是一個城市規劃的問題,只是一個居住形式而已,而并不足以承載起改變貧富差距的巨大社會責任。目前政府恐怕還需從更根本的制度著手,例如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等等,來為中低收入人群創造更多的財富機會,營造更好的積累財富的社會環境,以此來解決最根本的貧富差距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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