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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6 作者:周壽鴻/江蘇,職員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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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國務院法制辦1月29日公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來,到現在已過半年,以此征求意見稿為藍本的新“拆遷條例”何時能正式出臺,國務院法制辦仍無明確的時間表。知情者透露,拆遷修法已非當前工作著力點,新“拆遷條例”或已胎死腹中。(7月25日《經濟觀察報》) 新拆遷條例“懷胎”六月,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樓,已讓公眾焦慮難安。如今,又傳條例有可能成為“死胎”而不了了之,多年熱盼之后又一次失望,真讓人情何以堪。 拆遷條例的修改已成為全社會的呼聲,它的久拖不決,原在情理之中。立法是博弈的結果,新拆遷條例的制定,必然遭受一些地方政府和相關利益集團的抵制,這就要看立法機關如何權衡各個利益集團的力量,在相互制約和讓步中,謀求最大化的統一。不幸的是,從目前的情形看,地方游說力量似乎占了上風,一切又重新回到起點。 關于新拆遷條例的難產內幕,我們無從得知,各個游說力量的證據為何,也無從得知。國務院法制辦面向全社會征求意見,許多人認真地發表了意見和建議,但普通人的聲音顯得微弱無力,在有組織的地方游說集團面前明顯不敵。決策過程的相對封閉和不透明,人們只能被動地接受結果。從公平的角度,法制辦既然廣泛征求了社會各界的意見,就有必要將征求到的意見整理后公之于眾,對于地方游說力量的聲音,同樣也應當讓公眾獲知。任何一方的聲音,都應當是平等的。 拆遷條例修法的卡殼,目前主要卡在何處,理出幾大焦點,并不是太困難的事。又何妨公之于眾,再來一次征求意見,把正方反方的意見攤曬于陽光之下?在一個公民社會,任何事關大眾利益的立法修法,都是社會廣泛參與的結果,各種聲音、各種力量在一個平臺上碰撞、博弈和交鋒,然后由立法機關裁定,但這前提必須是公平、公正和透明。 從有關報道可知,一些地方政府反對修法的一個理由是,修法將導致拆遷補償大幅攀升,過高的拆遷補償必將抬高房價。提出這個理由,看似從控制高房價出發,在為民著想,其實,拆遷補償費用,何至于成為抬高房價的根源?房價之所以虛高,主要不在于征地費用高,也不在于建筑成本高,而在于地價太高,一些地方政府為了稅收和土地財政收入,甘當幕后操盤手,人為制造房地產市場的“饑餓效應”,再加上開發商的利益驅動,加劇了市場的恐慌氣氛。 同樣,對于“公共利益”和“非公共利益”的界定,也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現在最大的問題是,公共利益的界定權交給了地方政府,政府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在為了經濟發展的理由之下,地方政府可以以“老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公共利益為名,給強制拆遷加上一個合法的光環。作為弱勢的個體,普通居民不能與地方政府平等地坐在談判桌上,話語權根本無從談起。 拆遷條例涉及的部門太廣,利益糾結太復雜。很多地方的GDP是靠房地產拉動的,地方政府就是反對拆遷條例的主要力量。在建設和諧社會的過程中,政府是“讓利于民”還是“與民爭利”,這關系執政思維、執法方式的轉變。地方政府如果真正樹立“執政為民”的思想,而不是放大手中的公權力,放任權力越界,那么在對待新拆遷條例問題上,就會理性得多,明智得多。 在目前的修法博弈中,一些地方政府很難聽得進普通人的意見。那就只有請立法部門將新拆遷條例“難產”的真相公之于眾,將地方游說力量的意見攤曬到陽光下,接受全社會的檢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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