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破產清算申請。記者從二中院獲悉,此案是這家法院繼中國科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破產立案后受理的第二家證券公司破產清算案件。 據介紹,華夏證券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曾為我國三大證券公司之一。華夏證券公司由于經營管理不善,不具備持續經營能力,存在巨大金融風險,2005年12月15日,中國證監會和北京市人民政府發文決定停止該公司及所屬分公司、證券營業部和證券服務部的證券業務活動,撤銷華夏證券公司的業務許可。截至2007年10月底,華夏證券公司審計調整后資產總額為38.18億元,負債總額為89.86億元,凈資產為-51.67億元。華夏證券公司已構成嚴重資不抵債,無法清償到期債務。2008年4月30日,華夏證券公司清算組以公司嚴重資不抵債、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為由,向二中院申請宣告華夏證券公司破產還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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