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呼和浩特電
山東省聊城市康爾飲品有限公司及公司監事李維國,因假冒“伊利”注冊商標,被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回民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提起公訴。這是呼和浩特市回民區人民檢察院公訴部門3月14日披露的消息。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維國,系山東省聊城市康爾飲品有限公司監事,2007年4月以來,以山東省聊城市康爾飲品有限公司的名義,伙同該公司負責人范麗玲、銷售經理范丹丹、山東省聊城市民歡食品有限公司負責人張耀峰(均另案處理)假冒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馳名商標“伊利+雙月(圓形)”,用委托加工的方式,先后讓山東省臨沂市盛能乳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利樂磚“伊利新一代”乳酸飲料300箱,福建省南平市大乘乳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利樂磚“伊利新一代”乳酸飲料5000箱,山西省應縣田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利樂磚“伊利新一代”乳酸飲料11300箱,合計生產16600箱,每箱價值人民幣35元,合計價值人民幣58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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