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以長期侵犯其著作權益為由,起訴國內最大搜索引擎服務商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百度”),訴訟金額為100余萬元。 據起訴書,音樂著作權協會訴百度“無視國家法律,在未征得作者及原告許可和支付相關著作權使用費的情況下,擅自在其網站(www.baidu.com)上長期使用原告管理的《愛我中華》等50首歌曲的歌詞,并對外提供歌詞網上瀏覽和傳播服務”。由此,音樂著作權協會提出五項訴訟請求:1.被告在《法制晚報》上向原告公開道歉;2.被告在其網站上停止使用侵權音樂作品;3.被告賠償原告著作權使用費人民幣100萬元;4.被告賠償原告為本案支出的合理費用共計55,000元;5.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記者昨日致電百度,該公司市場部有關負責人稱百度暫不表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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