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開庭審理原中國輕工集團上海公司總經理胡建平挪用巨額公款一案。胡建平采用各種方法挪用公款1639.5萬元,用于歸還個人賭債、套取現金等,除220.4萬元退還外,余款至今沒有追回。 胡建平案發,我們必須反思國企監管制度。作為國有企業負責人,胡建平把公章、財務章和法人章全部收到自己手上,破壞了基本的企業運營制度,管理國有公司儼然成了自家開店。有時候,胡建平只要在賭場打一個電話,就能輕易地將幾十萬、上百萬的資金匯出,有些單據至今連他的簽字都沒有。 在一些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寫在紙上、掛在嘴上,就是沒有落到實處。絕對權力必然導致絕對腐敗,胡建平案警示我們,必須要把現代企業制度落實到國企運行的邊邊角角、各個環節,必須要對國企老總實行最嚴格的監管。 胡建平案發,我們還需要反思國企的監管力度。中國輕工集團公司是一家中央直屬的大型國有企業,作為上海公司總經理的胡建平,集團總部的制約微乎其微,這些年來基本沒有查過上海公司的賬務,子公司處于失控狀態。 胡建平案發,同樣需要反思的是國企的干部選拔任用制度。胡建平的履歷中并沒有顯赫的業績,相反,他在任職前后都曾涉足賭球和赴境外賭場參賭,且數額巨大。這些事實,任用干部的部門和負責人有沒有進行過認真考察? 在現代企業制度中,職業經理人至關重要,在選擇、任命職業經理人時慎之又慎,考察再三,一旦有所閃失,即使不涉及違法犯罪,哪怕只是經營管理上的失誤,也要進行懲戒乃至免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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