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呼和浩特電
內蒙古華龍種苗有限責任公司未經許可委托農民繁育“鄭單958”植物新品種,被享有知識產權的河南省農業科學院糧食作物研究所起訴至法院。近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內蒙古華龍種苗有限責任公司立即停止生產、銷售的行為,并賠償原告損失10萬元人民幣。 “鄭單958”玉米雜交種植物新品種,是河南省農業科學院糧食作物研究2000年向國家農業部申請的植物新品種,被第三屆全國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定通過,2002年1月獲得授權。2006年3月,內蒙古華龍種苗有限責任公司未經許可,與內蒙古巴彥淖爾市臨河區烏蘭圖克鄉星光四隊農民周某簽訂了生產玉米雜種8畝的購銷合同,并給周某提供了親本種子和生產資料墊資款。 北京市農林科學院玉米研究中心鑒定,內蒙古華龍種苗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周某繁育的玉米樣本與農業部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植物新品種保藏中心提供的“鄭單958”標準樣品之間無差異,二者屬于同一品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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