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因盜取北京網通ADSL賬號,并在互聯網上非法出售,一名利用高科技手段作案的犯罪分子日前被北京市司法機關判處12年有期徒刑。專家說,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網絡犯罪案件,值得警惕。 經公安干警偵查后確認:被告羅東標自2001年5月至2005年12月間,在北京某公司工作期間,因履行北京網通與該公司的服務協議,作為技術服務人員被派往北京網通負責產品開發維護工作。在此期間,他利用工作之便,盜取了北京網通相當數量的ADSL賬號,并于2005年4月到5月間,通過互聯網發布消息后,以200元到1000元的價格,出售700余個ADSL賬號獲利10萬余元,造成北京網通經濟損失60多萬元。 北京市公檢法機關的有關人士表示,這一案件具有鮮明的互聯網犯罪特點,被告作案手段很高明,標的物為虛擬物,通過互聯網完成,買賣雙方不見面。北京網通新聞發言人李立濤說,互聯網是虛擬世界,但不是沒有法制的世界,任何利用互聯網進行高科技犯罪的行為都將受到懲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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