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官網4月7日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保險公司關聯交易有關問題的通知》,旨在解決當前保險公司關聯交易呈現出的階段性重點問題,通過比例控制、程序優化、信息披露和問責機制等綜合手段,實現對保險公司關聯交易重大風險的有效控制。 近年來,隨著保險資金運用改革不斷深入、投資渠道持續拓寬,保險公司的關聯交易呈現增長趨勢,部分中小保險公司關聯交易占比偏高、交易對手比較集中、另類投資領域的關聯交易增幅明顯。部分保險公司的關聯交易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實不嚴格,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的潛在風險值得關注。 《通知》要求,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關聯交易應符合以下比例要求:一是在保險公司投資未上市權益類資產、不動產類資產、其他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中,對關聯方的投資金額分別不得超過該類資產投資限額的50%。 二是保險公司對關聯方中單一法人主體的投資余額,合計不得超過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5%與該法人主體上季末總資產的5%二者孰高。 三是保險公司對關聯方的全部投資余額,合計不得超過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0%,并不得超過保險公司上季末凈資產。在計算人身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總資產時,其高現金價值產品對應的資產按50%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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