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前,11名連環畫藝人精心繪制了畫冊卻未能出版;與出版社終止合作25年后,才發現當年手繪的1300多幅連環畫竟已被出版社私自出版了兩次。在多次協商無果后,這些已是耄耋之年的藝術家不得不將出版社告上法庭。楊浦法院審理后認定出版社構成侵權,老藝術家的智力成果終受保護。
藝術家集體創作《水滸后傳》
1986年初,某美術出版社想要出版一套《水滸后傳》主題系列連環畫,并委托時任上海人民美術出版社編輯的吳冰玉幫忙組稿、編繪畫冊。在吳冰玉的邀請下,鄭波、劉履端(筆名劉琦)夫婦及黃大華等11名連環畫藝人參與了畫冊繪制。經過半年多的辛勤創作,包括《大鬧登州》、《群雄結義》、《智取金鰲島》、《血濺柳塘灣》、《智斬鄔瓊》、《火燒萬慶寺》、《智闖大名府》、《群英泛舟》、《海島鏖戰》、《大戰牡蠣灘》在內的1300多幅《水滸后傳》系列連環畫手稿終于完成。
同年7月,11名作者相繼將創作完畢的畫稿寄送至出版社。不料4個月后,出版社卻通知他們連環畫因故不能出版。雙方就畫冊出版終止合作一事進行協商:出版社以每幅6元的單價向作者支付了50%稿酬,吳冰玉以每冊40元的價格獲得400元的審稿報酬。
28年間付印兩個版本對外銷售
2011年6月,就在大家逐漸遺忘了這些作品時,吳冰玉意外收到一封由連環畫愛好者寄來的信件。信中這名連環畫愛好者說,1999年、2001年出版社曾兩次出版《水滸后傳》系列連環畫,而這些連環畫應該就是當年這批老藝術家繪制的版本。
得到消息的吳冰玉趕緊查詢。果然,出版社在1999年、2001年分別出版了《水滸后傳》(繪畫本)和《水滸后傳》連環畫(10本錦盒裝)兩個版本的《水滸后傳》系列連環畫。可相關出版事宜,吳冰玉和其他作者竟然都一無所知,這讓作者們十分生氣。為此,吳冰玉代表大家先后3次就未經作者同意出版連環畫事宜致函出版社,卻未得到任何回應。
法院:未經作者許可侵犯著作權
為調查取證,老藝術家們在公證員的陪同下,在購書網站和實體書店買到了《水滸后傳》(繪畫本)和《水滸后傳》連環畫(10本錦盒裝)。2013年年底,老人們向法院提起訴訟,認為出版社的行為侵犯了畫冊作者的復制權、發行權,要求出版社立即停止發行該系列連環畫,并賠償27萬余元和相應訴訟支出。
案件審理過程中,80歲的劉履端因病過世,其子女作為共同原告參加訴訟。法官加快了審理節奏,庭審后及時作出判決。法院認為,老藝術家對涉案連環畫作品享有著作權,出版社在與作者協商終止出版后,未經作者許可,擅自使用連環畫作品,侵犯了作者對作品享有的著作權,依法應當承擔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綜合考慮涉案連環畫的價值和作用、出版社的主觀過錯程度、涉案連環畫的發行量及出版和再版時的稿酬情況、物價等因素后,法院依法判決出版社向作者賠償經濟損失16.5萬元,并賠償律師費、公證費等合理的訴訟支出1.2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