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底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擴大調查失業率統計范圍,完善辦法,由統計部門依法適時發布大城市調查失業率數據。 這個決定意義重大。 之前的一個星期,國家發改委網站公布,全國31個大城市城鎮調查失業率為5.05%,已連續4個月下降。但是隨即這個數據被撤銷了。盡管如此,這還是被不少媒體視作中國官方首次發布調查失業率數據。 一般來說,判斷宏觀經濟運行狀況有三個重要的指標:經濟增長率、通貨膨脹率和失業率。近些年來,GDP、CPI已經成為婦孺皆知的專業名詞,各級官員的政績更是與GDP緊密相關。而失業率的數據,有如中國股市指數,基本無法成為經濟運行的晴雨表。原因就在于,一直以來中國官方公布的叫做“城鎮登記失業率”。 所謂城鎮登記失業率是指城鎮登記失業人數占城鎮從業人員總數與實有城鎮登記失業人數之和的比重。而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是指在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處于無業狀態,有就業要求,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的城鎮常住人員。這個定義的指標涵蓋面小,排斥了未登記卻有就業愿望的城鎮失業人口,非城鎮戶籍人口更是完全不在計算之列。有人統計過,中國的城鎮登記失業率有過自2010年第三季度開始,連續12個季度均為4.1%的“奇跡”。顯然,這樣的數據無法反映真實的城鎮失業情況。不僅經濟研究人員很少提及這個指標,官方的報告也很少用失業率來解讀經濟形勢。近年來中國的城鎮登記失業率基本沒有變化,但一些學者估算的失業率遠高于官方的數據,懸殊的差距已經無法用正常的統計誤差來解釋。 調查失業率顧名思義是通過抽樣調查而來的,是指城鎮失業人數占城鎮全部常住經濟活動人口的比率。相對于登記失業率,調查失業率的數據更接近真實狀況。國務院常務會議也指出,公布調查失業率是為了更加全面動態地反映失業情況,讓社會和公眾及時了解經濟社會發展態勢,使宏觀經濟決策更加“心中有數”,為促進比較充分的就業提供支持。 讓失業率的定義回歸本意,讓失業率這個指標真正成為經濟運行的晴雨表,讓決策者將控制失業率作為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從這個層面來說,公布調查失業率意義重大,令人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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