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寧夏《關于貫徹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的意見》已經出臺,從7月1日起城鎮職工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雙向轉移。
據了解,《意見》規定參保人員在達到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時辦理銜接手續,在此之前的參保繳費期內不需要進行銜接。參保人員達到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后,以是否在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為界,實行雙向銜接。滿15年的可以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轉入職工養老保險并享受相應的待遇,不滿15年的可以從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而在權益方面,《意見》規定參保人員無論如何流動,其個人賬戶都要隨之轉移并累加計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所不同的是從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具體辦法按國家規定執行)。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職工養老保險的,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合并計算或折算為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此外,有關部門將根據唯一性的原則,規定對重復參保繳費的予以清退,對重復領取待遇的清理后只保留一種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