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自貿區金改30條”引發的解讀熱正在持續中。12月3日,央行上海總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長、外管局上海市分局局長張新表示,希望用三個月時間能把大部分措施落地實施,用半年的時間初步探索總結試驗區改革成熟的經驗,用一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金融管理模式。
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則稱,投資、融資和匯兌三方面改革可以看作是央行《關于金融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意見》(下稱《意見》)的核心內容,不僅體現了金融為貿易和投資提供便利的思想,并且在政策上實現了新的突破。“《意見》提出探索投融資便利,加大對跨境投融資和貿易的金融支持方面突破非常大。”連平說。
跨境投資獲重大突破
《意見》第八、九條分別對促進企業跨境直接投資便利化、便利個人跨境投資作出規定:試驗區跨境直接投資,可按上海市有關規定與前置核準脫鉤,直接向銀行辦理所涉及的跨境收付、兌換業務。在區內就業并符合條件的個人可按規定開展包括證券投資在內的各類境外投資。個人在區內獲得的合法所得可在完稅后向外支付。區內個體工商戶可根據業務需要向其在境外經營主體提供跨境貸款。在區內就業并符合條件的境外個人可按規定在區內金融機構開立非居民個人境內投資專戶,按規定開展包括證券投資在內的各類境內投資。
第十、十一、十二條還提出要穩步開放資本市場,促進對外融資便利化,提供多樣化風險對沖手段。
連平說,總體來看,在自貿區內資本和金融賬戶開放的步伐邁得比較大。
首先體現在自貿區內的企業對外直接投資不需要再通過一系列復雜的審批,并且自貿區內可以提供匯兌的便利。從這一點來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時貨幣的自由兌換在自貿區內基本放開了。
其次是自貿區內允許個人對外直接投資是一個非常重大的突破,因為目前在境內區外還沒有所謂個人對外投資的制度,也不存在境外的個人對境內的投資制度,管得都很嚴。而在這方面,區內已經放開。《意見》提到,個人對外的投資包括證券投資和直接投資,境外的個人對境內的證券投資也會放開。
“當然這里有一個伏筆,就是‘按規定’,這要看接下去的細則。但不管怎么說,已經打開了個人跨境投資這扇門,對中國未來資本市場的開放是一個重要的變化。”連平說,“有一點需要注意,境外對境內的投資會有一個專戶制度,專戶制度其實與QFII有相近的地方,即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搞個專戶,可能會規定在自貿區內就業、有收入的人,可以享受專戶制度。但未來肯定會對境外的個人投資境內的資本市場主要是股票市場進一步加大開放的空間。”
第三,從融資角度來看,自貿區也為企業提供了便利。《意見》第十一條規定,根據經營需要,注冊在試驗區內的中外資企業、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其他經濟組織可按規定從境外融入本外幣資金,完善全口徑外債的宏觀審慎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實防范外債風險。
連平說,區內機構到境外融資原則上成為了現實,但也可能會做一定的限制來防范風險,“但這個限制在自貿區是被放開了”。
有證券界人士認為,《意見》顯示了對境內居民和企業對外投資的極大鼓勵,以及在這個背景下監管的放松。
張新亦稱,要通過進一步轉變外匯管理方式,減少外匯管理中的行政審批,方便企業走出去過程中的投融資行為,加大支持企業走出去的力度。
央行可在有風險時“擰緊水龍頭”
在采訪中,一些業內人士表示,在資本和金融賬戶的開放方面,《意見》符合預期甚至超預期,但對于可能出現的風險,央行的政策配合和后續考慮是非常謹慎的。
對《意見》中提出的“創新有利于風險管理的賬戶體系”,上海浦東國際金融學會顧問張湧認為,這是“含金量最高的干貨,核心是分賬管理、離岸自由、雙向互通、有限滲透”。
《意見》所提賬戶之間的資金劃轉主要涉及三個方面,一是居民自由貿易賬戶與境外賬戶、境內區外的非居民賬戶、非居民自由貿易賬戶以及其他居民自由貿易賬戶之間的資金可自由劃轉。二是同一非金融機構主體的居民自由貿易賬戶與其他銀行結算賬戶之間因經常項下業務、償還貸款、實業投資以及其他符合規定的跨境交易需要可辦理資金劃轉。三是居民自由貿易賬戶與境內區外的銀行結算賬戶之間產生的資金流動視同跨境業務管理。
張湧說,同一主體,可以既在自貿區設立分支機構或子公司,又可以在非自貿區設立機構。允許同一主體下的兩個不同賬戶實現資金劃轉,估計后續可能會有額度管控,但現有規定已經意味著非自貿區的資金可以調度到自貿區,并從自貿區出海,反之亦然。
對于政策放開后可能產生的風險,央行顯然可以做到在必要的時候將風險口子“收住”。第二十九條明確,人民銀行可根據形勢判斷,加強對試驗區短期投機性資本流動的監管,直至采取臨時性管制措施。
張新表示,《意見》著重從金融宏觀審慎管理的角度,制定了一系列風險防范措施,實施全過程風險管理。一是在現有法律法規要求基礎上,緊密跟蹤試驗區業務發展進程,根據風險可控要求,積極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探索建立更加有效的反洗錢、反恐融資和反逃稅機制。二是人民銀行將會同上海市政府和金融監管部門,加強監測分析,密切關注跨境異常資金的流動。三是按年度對區內機構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對區內機構實施分類管理,并建立相應的扶優限劣機制。四是區內實施金融宏觀審慎管理。人民銀行可根據形勢判斷,加強對試驗區短期投機性資本流動的監管。
連平稱,在《意見》中可以看出,在推進資本和金融賬戶開放的同時,自貿區的利率市場化顯得比較謹慎,這應該也是出于風險的考慮。他說,雖然這方面著墨不多,但并不等于未來就不會有變化,還有可能進一步出臺相關的舉措。目前的謹慎態度主要應該是因為資本和金融賬開放力度比較大,央行的意圖可能要在自貿區內先看一看這樣做是否能夠管得住風險。
張湧也表示,估計是擔心自貿區和非自貿區在資金價格上形成明顯差價,從而引發頻繁的常態化的套利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