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午10點,鼎暉投資總裁焦震以個人身份,起訴某投資公司創始人鄒宗利侵犯名譽權一案,在朝陽區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再次開庭審理。原告焦震本人并未出席,兩位代理人出現在原告席上,而被告鄒宗利一如既往的“單槍匹馬”出庭。在此次“正面交鋒”中,原告在訴求方面出現了微妙變化,將原來的四大訴求中的第一項細化為六個方面。其中,有關微博作為載體的關注度驟然升溫,原告首次公開指責被告利用技術等手段,采用“馬甲”戰術操控輿論。此案當天并未宣判,將于10月14日再次開庭。
此前,被告曾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反映本次主審法官涉嫌違規,要求主審法官回避,并對本次民事立案提出了質疑,認為法院應駁回起訴。對此,法院明確表示不予采納。
針對鄒宗利在上次庭審時提出的申請法院調取舉證資料,法院此次當庭給予答復表示:與案件事實無關,不予調取。
本次庭審,原告焦震基本仍然堅持先前訴求。不過,在訴求具體細節方面有所變化。比如把先前的第一大訴求,“判定被告立即停止對原告任何形式的侵權行為”,細化為6小項。分別為:1.停止穿有印有損害、侵害原告名譽權文字的服裝,到原告單位(北京鼎暉創新投資有限公司)散發傳單和標語。2.被告停止在原告的私家車、辦公室玻璃門上張貼帶有侵權性質的標語。3.停止被告在其個人新浪微博“在水一方風鈴草”中發表侵害原告名譽權的博文及侵權行為。4.停止被告以別人名義來轉發自己微博。5.停止向多家媒體提供虛假信息,借助媒體散播謠言。6.停止向公安機關、證監會惡意舉報原告,遞交根據其捏造的事實編輯的這些資料來誣告、陷害侵害原告名譽權。
原告方特別指出,被告通過技術手段,用他人微博來關注、轉發被告所發的微博。有證據證明一些微博并非他人親自轉發。
對此,鄒宗利的回應是:“原告說我采用技術手段,捏造微博評論信息,這個問題應該找新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