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銷售費用管理規定》今起正式施行。這意味著,從今日起獲批的新基金銷售均要按照新辦法執行。銷售新規鼓勵基金銷售費率形成差異化機制,并增加了懲罰性贖回費等條款,未來基金費率更加市場化。
今起新老劃斷
基金早有準備
“此前上報的基金產品,部分在產品設計時便已按照新的規定來執行,即使沒有,在證監會意見反饋時也會加入。”據一位基金公司產品設計人士表示,銷售新規試行新老劃斷,8月1日之前獲批的新基金仍可以沿用老辦法,而此后要遵守新規定。
銷售新規實施后,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在產品設計時采用多種收費模式和收費水平,基金銷售機構可以根據自身服務進行差異化收費。對于同一類基金產品,基金管理人可以自行在基金招募說明書中定價,基金銷售機構也可根據自身服務自行決定優惠水平,以引導銷售費用市場化競爭,未來費率更為市場化。
實際上,在這一銷售新規出臺之前,已有不少基金公司試水新規措施。以基金銷售費率為例,新規取消了之前對認購費折扣限制,中歐基金、國泰基金等在新基金發行時,已通過直銷平臺對認購費打折,如中歐新基金認購費低至1折。還有一些基金在不同的銷售渠道采取了不同的費率結構,富國、嘉實等基金公司增加了后端收費模式。
據一位基金公司人士表示,新規實施后,未來基金銷售費率更市場化,凸顯不同銷售機構的不同銷售決策,也有利于投資者以更優惠的價格認購基金。不過,也有人士認為,基金公司費率調整能否實施,更多在于渠道端的響應。
短期贖回費受關注
老基金變更者寡
銷售新規對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強制要求收取短期贖回費,一直是市場關注的熱點。值得注意的是,老基金修改合同征收短期贖回費的情況非常少見。
新規顯示,對持有期低于1個月以內的要收取不同程度的懲罰性贖回費,贖回費將根據持有時長按比例計入基金財產。但在此之前,僅博時創業成長、華寶興業新興產業、浦銀安盛滬深300等少數新基金征收短期懲罰性贖回費,只有部分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增加了短期懲罰性贖回費條款。而Wind數據顯示,目前最高贖回費超過1.5%的基金僅有31只(A/B/C分開算),在全部基金中所占比例為2%。
據上海一位產品設計人士表示,收取短期贖回費對基金業是利好,第一收取短期贖回費,可減少幫忙資金,增加新基金的有效份額;第二,懲罰性贖回費計入基金資產,有利于沒有贖回的投資人。根據證券時報記者了解到的情況看,多數基金公司認為,實施懲罰性贖回費將抑制新基金發行的泡沫及基金年末沖規模沖動,鼓勵長期投資,對基金行業是一大利好。但收取短期贖回費要得到市場的認同接受,需要一個過程,基金公司短期難以推行短期贖回費率。
多數基金公司稱,暫時不會對存量基金贖回費率進行修改。深圳某基金公司相關人士表示,公司將對在8月1日以后新發行的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嚴格執行新修改的贖回費率,而對于已有的老產品費率暫時不會更改。若以后市場情況發生變化,將依據新情況進行修改。還有上海一家基金公司相關人士表示,若對已有基金的贖回費率進行更改,需要召開基金持有人大會,目前公司并無此方面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