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2年年底的標準購買資源,昆明市民李震計算出自己250美元的銀行存款6年來購買力已經縮水三成,并計劃打一場持久戰,要求美聯儲停止濫發貨幣,并象征性支付1美元的賠償。業內人士卻認為,市民自持外幣必然面臨匯率波動的風險,而無論是在境內還是在美國本土,李震的上訴很可能會訴而無果甚至直接敗訴。
美元存銀行6年縮水3成
250美元的存單,2006年存入銀行,如今只剩下七成。據媒體報道,昆明市民李震近日正因此而拿著一紙訴狀,欲將美國最高貨幣政策主管機關美聯儲告上法庭。
記者統計發現,最近6年來美元兌人民幣匯率自跌破7元大關后就一直節節走低,截至昨日記者發稿,美元兌人民幣即期匯率已經跌到了6.18元,跌幅12%左右,再次續創匯改以來新低。
不過,李震的算法并不是依據匯率,而是看美元在美國境內的購買力。李震本身是一名研究金融的律師,他認為,存在銀行中的美元貶值跟美聯儲濫發貨幣有著直接的關系。
在大眾眼中,美聯儲作為美國央行,是政府部門,但李震查閱美國相關法律文書之后,發現美聯儲只是由12家在美國注冊的最大的金融機構所共同籌資建立的一個金融網絡,向美聯儲投資、繳納儲備金是其他金融機構加入的必備手續,其“私有機構”屬性明確,并不屬于政府部門范疇。
私有機構享有獨占排他的貨幣壟斷發行權,并最終影響到持幣人的實際購買能力,這就是李震起訴的邏輯基礎。李震甚至已經做好了打持久戰的準備,在這場公益性質的訴訟案中,如果國內不能受理,他會想辦法征集到更多的相關受害人,最終在美國本土提出起訴。
自持外幣等于自擔風險
事實上,李震的遭遇并不罕見,近日劇烈下跌的日元兌換匯率,已經造成了持幣人的財產損失。家住成都的市民鄒小姐赴日旅行歸來之后,就一直沒有把剩下的日幣兌換回人民幣。“手里大概還剩了10萬日元,我想著可能近期會再去出差也就沒有換回來。誰知道近期日元就暴跌了呢?”鄒小姐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按照4月2日的匯率標準,100日元可兌換人民幣6.7元左右,到了4月11日,100日元就只能換6.2元人民幣了,幾天之內,她已經損失了500元人民幣。
很明顯,李震和鄒小姐的經歷并非個案,那如果真的起訴,又會有什么結果呢?畢節經濟律師事務所姜楨祥律師告訴記者:“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條之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規定。據此,美聯儲調息和印刷鈔票的行為本質上是美國的國家行為,在中國起訴沒有法律依據,中國的法院沒有管轄權。”也就是說,國內法院幾乎不可能會立案。
至于李震所說的在美國本土提出起訴,姜律師指出,也會面臨很大的敗訴風險。盡管美聯儲是私人機構,但法律授權它發行貨幣,超發貨幣是一種國家行為,并不是針對某個特定對象。此外,美聯儲的相關匯率政策都是定期提前公布的,持幣人理論上有充足的時間兌換貨幣,規避風險。
對此,中國銀行四川省分行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雖然外幣存放在銀行都有各自對應的利率標準,但是標準并不高,以美元為例,從去年10月以來,最新的活期利率就一直維持在0.05%的水平,定期存款無論是1年還是2年,利率都只有0.75%。如果不是為了實際用途,在利息收入有限,還要承擔匯率風險的條件下,實在沒有必要去長期持有外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