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戶冉先生發現自己卡內的14萬余元被盜刷,遂以銀行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為由將北京農商行大興支行告上法院索賠。近日大興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冉先生訴稱,2009年12月,他在北京農商行大興支行開辦活期存折一張,并隨本申領儲蓄卡一張。今年8月,冉先生發現自己的儲蓄卡被盜刷14萬余元。經銀行查詢,該卡系在北海市某銀行的特約商戶處被刷。冉先生認為,其賬戶受到損失,是因銀行方面未盡安全保障義務,因此向對方索賠存款損失14萬余元及利息。 庭審中,銀行稱冉先生應該先去報案,因此請求法院根據先刑后民的原則進行審理。銀行還稱,冉先生一旦對賬戶設定密碼,那么享有密碼的排他性,如果冉先生的存款丟了,那么也是他自身的責任。另外,銀行稱從其調取的信息了解到,冉先生并沒有辦理短信提示,但在存款丟失的次日就向銀行來舉報,“我們認為有疑點,且他是否向公安機關報案也存在疑點,我們認為他很有可能存在通過民事訴訟來詐騙的嫌疑”。法院未當庭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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