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日前對上海冠華首發項目的保薦機構愛建證券及其保薦代表人梁亮、劉凡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對北京星光首發項目的保薦機構東方證券和保薦代表人尹璐、楊衛東、韋榮祥、張鑫采取了監管談話措施。
經查,上海冠華IPO項目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對發行人前身——上海冠華不銹鋼制品有限公司與其新增股東之間的關聯關系核查不全面、不到位,對證監會在審核反饋中提出的問題未給與充分關注。
北京星光IPO項目的保薦機構在盡職調查和內部控制方面存在問題,保薦代表人的盡職調查工作不完善、不徹底,對發行人遺漏披露關聯人信息的事實未給予充分關注。
(摘自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每日經濟新聞、深圳商報。整理:任浩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