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商品交易所(下稱“大商所”)昨日發出通知,對棕櫚油期貨交割質量標準和交割細則進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內容自P1303合約開始施行。
大商所表示,此次修改規則的目的,是為了適應棕櫚油新國標規定,使相關規則更貼近現貨市場。
據了解,2009年10月棕櫚油新國標實施以來,棕櫚油現貨貿易情況發生了較大變化,棕櫚油期貨交割品核心指標如酸值等,與現貨市場實際需求間存在一定差異。為順應現貨市場變化,大商所于2009年底開始進行現貨市場走訪和調研,形成了棕櫚油交割質量標準和交割細則修改方案,于2010年11月8日召開了專家論證會,并廣泛征求了期貨公司和投資者意見。然后在此基礎上,對棕櫚油交割質量標準和交割細則進行了修改。
據大商所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棕櫚油合約交割質量標準和交割細則修改,包括兩方面內容。
首先是根據新國標的變化,對涉及質量要求和檢驗兩部分內容進行了修訂:在質量要求部分,增加了脂肪酸組成指標,維持現行檢驗費用標準不變;對相對密度、不溶性雜質等各類指標進行了規范和調整。在檢驗部分,完善了檢驗規則,并給出具體說明。
其次是順應現貨市場變化,對涉及到的酸值和標簽的內容進行了完善:在酸值部分,將酸值入庫標準由原來的0.20放寬到0.23;將處于商業流通環節中,超過原國標食用油規定,但在市場中占據主要份額且為市場普遍接受的部分24度棕櫚油,以不違背新國標規定的方式納入可供交割范圍內,規定替代品貼水為15元/噸,并對交割品標識進行規定。標簽部分,考慮到現貨市場實際情況,暫不對標簽進行要求,但在倉單生成、入出庫登記等階段對此進行規范,并將及時跟蹤市場變化情況作出相應調整。
“在交割品檢驗環節,目前現貨貿易中已按新國標規定采用相關檢驗內容和方法,因此交割規則修改后,與現貨貿易實際相比并未增加額外的檢驗步驟和成本。在檢驗結果準確程度上,同一交割商品規則修改前后相同項目的檢驗結果也將保持一致。”大商所上述負責人表示。
這位負責人指出,新規則對檢驗方面的影響其實不大。另外,雖然增加了脂肪酸組成指標,但考慮到實際檢驗費用價格水平和市場具體情況,擬暫不調整棕櫚油期貨檢驗費用標準。
對于此次棕櫚油交割規則的修改,一位油企人士表示,本次規則的修改,適應了現貨市場實際變化情況,會有利于企業更大程度地參與和利用期貨市場。
一位期貨分析人士也表示,此次修改使期貨交割質量標準更加貼近現貨市場,擴大了可交割范圍,將增強期貨市場對現貨企業和專業投資者的吸引力,進一步提高市場的流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