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久聯民爆器材發展股份有限公司11月2日晚間發布公告,就公司訂購的炸藥在運輸中發生爆炸進行說明。
公告稱,2011年1月1日,久聯發展的控股子公司貴州聯合民爆器材經營有限公司與湖南南嶺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2011年全年《民用爆破器材省外購銷合同》。合同約定,南嶺民爆負責把買方貴州聯合民爆經營公司所需產品送到買方指定的庫房,運輸方式為汽運,南嶺民爆負責承運并負擔運費。經查,貴州聯合民爆經營公司的相關購買手續合法、完備。這次發生爆炸的炸藥承運方為福泉市永遠發展運輸有限公司,與久聯發展無任何關聯關系。
公告還解釋了為何從省外購買炸藥的原因。由于近幾年貴州省基礎設施建設不斷上馬,對民爆產品的需求日漸加大,貴州省內民爆產品產能有限,不能滿足市場需求。
南嶺民爆2日晚也就福泉爆炸事故發布公告作出說明。10月27日上午11時及29日下午5時,南嶺民爆在核對福泉永遠發展公司派出的運輸車輛及人員的相關證件后,分別從湖南郴州市及雙牌縣各發出36噸改性銨油炸藥。
南嶺民爆稱,從這兩個發貨點到達目的地貴陽市的路程最遠不超過1000公里,正常情況下1至2天可以運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