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于近日啟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合并實施,7000多萬人將因此受益。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河南省將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合并實施,建立全省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并將于2012年基本實現全覆蓋。據了解,自2009年11月以來,河南省已啟動43個縣(市、區)的新農保試點工作。今年,將再啟動58個縣(市、區)新農保試點,98個縣(市、區)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兩項試點共覆蓋7240萬城鄉居民。 依據《實施意見》,凡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和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均可以在戶籍地自愿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或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構成。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居民,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實施意見》還規定,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可補繳;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實施意見》規定,參保人員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一次性支付給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無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個人賬戶資金余額用于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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