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證監會基金部向各基金公司、基金托管行下發《關于進一步優化基金審核工作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補充通知》),指出為進一步優化基金審核工作,在現有基金分類審核制度的基礎上,對指數類股票基金產品進一步實施分類審核。目前,基金公司可同時上報5只不同類型的基金產品,包括QDII基金、股票型基金、債券型基金、創新類基金和專戶“一對多”產品。也就是說,基金審批將迎來六條通道并行的格局。 根據《補充通知》,在現有規定的基礎上,對指數類股票基金,包括普通指數股票基金、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股票基金及其聯接基金、指數增強型股票基金單獨實施分類審核。基金管理公司可同時上報指數類股票基金的募集申請和主動投資的偏股類基金的募集申請。 2009年以來,國內指數基金加速擴容,2010年,除傳統指數基金快速發行外,各種主題類、行業類和風格類指數基金相繼問世,指數基金連續兩年“大爆發”并呈現多元化發展趨勢,主要得益于其三大優勢:一是指數基金通過復制特定指數以最小化跟蹤誤差為投資目標,其投資組合是根據指數公開、透明的成分股構成來構建,風險收益特征較為確定;二是指數基金各項費率比主動型基金低很多,這會對累計投資收益產生巨大影響;三是根據國外成熟市場多年發展的經驗,能長期持續戰勝指數基金的主動型基金鳳毛麟角。上述三大優勢,使越來越多的投資者選擇指數基金進行長期投資,來分享經濟發展的資本紅利。 好買基金研究員劉朝陽認為,此次將指數基金從股票型基金通道單獨分離出來,一方面不擠占股票基金通道,另一方面也讓指數基金的審批更加暢通和規范化。隨著各類指數不斷被開發,指數化產品尤其是ETF等基金公司熱情較高的指數衍生品的發展空間很大。在指數基金優勢日漸被投資者認可的背景下,此次基金審批第六條通道的開辟,有望使指數基金出現井噴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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