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近期部分銀行借道抵押消費貸款變相“放松”三套房貸,記者昨日了解到,這一做法可能會使銀行和客戶面臨貸款及政策雙重風險。 通常而言,消費信貸貸款期限較短,那么如何通過這一業務進行第三套房貸操作? 一家國有大型銀行上海分行某支行信貸員表示,只要貸款年限加借貸人年齡之和不超過65,20年以內的貸款期限均可獲得辦理。而且一旦合同簽署,除非借款人發生非正常還款等違規行為,銀行不會予以終止合同。
一家股份制銀行某支行客戶經理也對記者表示,雖然一般消費信貸年限是3~5年,但用于購房的這一抵押貸款可以放寬到20年,一般為10年。“當然,你也可以只貸3~5年,但是每個月還款金額就比較高,而且銀行必須審定你的還款金額不能超過收入的50%。”他說。 “我們會依據貸款人的資質評分來設定貸款的具體年限,包括收入情況、是否正規繳納公積金、是否在我們銀行購買過理財產品等,但是一般都會盡量拉長貸款年限。”該客戶經理接著說。 記者近日了解到,上海包括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等在內的部分銀行在第三套房貸上借道抵押消費貸款,即通過已有房產進行抵押,以抵押消費貸款方式進行第三套房貸操作,前提是被抵押的住房沒有貸款或貸款已經還清。 但根據8月初業內流傳的“第三套房貸”操作指導的通知,其中建議各商業銀行停止發放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地第三套房貸,當時也有銀行向本報記者透露確有收到外部監管通知,此后上海第三套房貸基本停貸。 本報記者致電另一家股份制銀行上海分行客服,被告知客戶抵押已結清貸款房子,貸款申請第三套房貸時,利率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20%,貸款年限最長為20年,具體貸款年限“還要看抵押住房的房齡”。 當被問及通過消費信貸操作房貸是否存在額外風險時,客服表示:“銀行不會隨時要求收回貸款,一切要按當時簽訂的合同辦。”該客服還稱:“對銀行和客戶雙方來說,抵押住房申請三套房貸與按揭貸款相比,兩種形式的風險是一樣的。” 另一家國有銀行上海分行個人金融部負責人則警告稱,這種借道抵押消費貸款為第三套房貸放款的操作“將來會很麻煩”,實際上存在雙重風險,即貸款風險和政策風險。 “政策風險是指監管機構一旦叫停,就可能引起很多銀行和貸款人的合同糾紛;貸款風險即是房地產市場前景并不明朗,銀行將這些抵押住房握在手里,經過10~20年時間后的抵押物價值、貸款人情況等都存在風險。”他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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