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銀監會口頭通知信托公司叫停銀信合作已整一月,信托公司也面臨著丟失數十億元中間業務收入的尷尬。尤其是那些涉足銀信合作較深的信托公司,不得不迅速轉向,試圖以自主管理型的信托業務作為新的發展空間。但在謀求業務轉型時,他們依然離不開與銀行的親密合作,譬如請銀行向高端客戶“代銷”,或利用集合型信托產品在資金閑置期間適時購買銀行短期優質信貸資產。
信托公司加碼自主管理型信托業務,儼然成為扭轉信托業報酬率偏低的捷徑。去年銀信合作產品發行迅猛,但受制銀信合作產品的低報酬率,公布2009年年報的50家信托公司平均信托報酬率僅為0.86%。
加碼集合信托
“銀信合作”被叫停之前,王強每周都要按時和銀行人士聚餐溝通,但這一個月來,他們的溝通內容發生了變化。“以前銀行方面會直接把信托融資項目、資信評級與產品條款交到信托公司走個流程,現在我經常請他們提供一些項目資源與高端客戶,為下一步發展集合信托業務做儲備。” 或許,在他身上發生的“業務轉型”,正是銀信合作被叫停后,信托公司紛紛加碼自主管理型集合信托產品業務的縮影。 王強每周能從銀行引薦過來兩個信托融資項目,僅有極少數通過審核要求。 “有些銀行推薦過來的信托融資項目很難通過審批,這在銀行合作蜜月期間很是少見的。”他指出。在房地產信托融資項目還款能力評估方面,銀行考慮的是項目融資方的經營性現金流是否為正數,信托公司則要求抵押資產的可變現能力。 “信托公司會對自主管理型的信托融資項目的現金流與還款能力進行日常監管,并承擔信托產品相應風險,產品報酬率將有所提高。”渤海信托業務一部總經理王學江表示。 相比銀信合作項目中信托公司2‰-5‰的報酬率,多數信托公司自主管理型集合信托產品的報酬率要求偏高,投資股票市場為主的集合信托產品報酬率基本在1%以上,預期收益率高的股權投資類在2%-3%,房地產融資信托約有2%。 然而,通過加碼集合型信托產品業務增厚自身利潤率,信托公司同樣面臨諸多困擾。比如要承擔相應的管理風險,且銷售難度增加。因為,集合信托產品的最低認購額在100萬元,銀信合作產品則僅在5萬-6萬元;再者,集合型信托產品報酬率的變數同樣很高。 “如一家房地產公司約定的信托融資實際成本在15%,如果這款產品能以8%-9%利率發行,信托公司實際報酬率將達到3%,但若是以10%-12%利率發行,信托公司實際報酬率可能僅有1%。”一位信托公司投資銀行部負責人透露,“有時信托公司發現給一家企業設計主動管理型信托融資產品,賺不到利潤。”
另類“銀信合作”
集合型信托產品的興起,并不意味著銀信合作產品被徹底埋沒。 據用益信托工作室不完全統計,僅7月19-25日當周,共有9家銀行和7家信托公司參與發行85款銀信合作理財產品,發行規模為1324.96億元。 用益信托工作室李旸分析說:“7月2日銀監會暫停銀信合作后,盡管銀信合作產品發行數量與規模逐周下降,除了部分是在叫停前已審批通過的銀信合作產品在陸續發行之外,有些銀信合作產品開始尋找變通的方法。” 記者了解到,所謂的變通方法,主要是指信托公司將自主管理的集合型信托產品放到銀行渠道,由銀行代為銷售。即銀行為集合型信托產品介紹投資者,由信托公司與客戶簽訂認購合同。相比銀信合作產品數萬元的認購起征點,銀行“代銷”的客戶最低購買額在100萬元。 “銀行渠道只負責收取代銷傭金,不會參與信托產品的售后管理與風險監控。”一家銀行渠道部人士透露,“銀行渠道代銷傭金比銀信合作產品更高,基本在5‰-8‰。” 銀行之所以敢于代銷集合型信托產品,主要基于部分銀行對銀信合作叫停的“不同理解”。 據上述銀行渠道部人士分析說:“銀監會叫停的銀信合作產品,主要是指銀行表內信貸資產轉移到表外的各類貸款類信托產品,私人銀行的信托代銷業務以及證券投資類業務暫時不受影響。” 然而,一條延續以往“銀信合作模式”的暗道卻若隱若現。 例如,中融信托鵬程6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明確,在信托資金提前收回或資金閑置期間,可以用于投資信貸資產轉讓(包括貸款資產和票據資產的轉讓)等。 “監管層沒有規定信托公司自主管理的集合信托產品不能購買信貸資產。”王強表示,“銀行向集合型信托產品提供代銷渠道,提供客戶資源與加快營銷速度,集合型信托產品則在資金閑置期間適時購買銀行短期優質信貸資產,解決銀行資金壓力,雙方比較容易達成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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