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晚報》報道,在玉溪市澄江縣人民法院,一律師因沒有順從法官的意愿,法官竟叫法警用手銬把律師銬在法院籃球架上曬太陽40分鐘。雙方在要不要對庭審筆錄進行“補正”上發生了分歧。事發后,澄江縣法院副院長已代表法院向該律師道歉。法庭上的分歧更要依法解決,無論什么條文都沒規定法官可用法警來解決與律師的正當分歧,濫用權力只會損害司法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