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7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了解到,國家將對能源消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的,實行懲罰性電價。 發展改革委召開的節能減排新聞通氣會發布的情況顯示,省級節能主管部門要在6月底前提出超能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和產品名單,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電力監管機構按名單實行懲罰性電價政策。 發展改革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節能減排處處長呂文斌解釋說,懲罰性電價懲罰到什么程度,可比照差別電價,目前具體政策正在制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