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鞍山市根據新制定的房產規定,日前開始審查小區申請,并且對符合條件的小區發放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鞍山住宅已存放多年的“養老金”,至此得到啟用。 業主購房時都要交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這筆錢歸產權人所有,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大中修,可以說是房屋的“養老金”。此前,鞍山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只限于歸集階段,有些小區房屋雖然過了保修期,也不能動用維修資金進行修繕。去年7月,鞍山市制定出臺《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為啟用這筆“養老金”找到了制度依據。 不久前,鞍山市“綠色智慧城”小區首個領到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綠色智慧城一期項目從1999年正式入住,至今已有10年,小區內的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均已超過保修期限。去年,小區成立了業主委員會,并且集合業主意見及時向政府相關部門反映。經向市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申請,綠色智慧城小區開立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中心將1500多萬元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撥至該小區賬戶。 鞍山市房產局工作人員介紹,使用商品房專項維修資金需具備4個條件:一是已成立業主委員會并備案,二是已開立維修資金賬戶,三是需修繕的共用部位保修期滿并且符合維修資金使用范圍,四是維修資金全部歸集到位。維修資金在使用過程中,小區業主大會應審議工程項目方案,經過2/3業主同意,工程完工后要組織驗收和決算審計,并將結果向業主公布。 目前,鞍山市房產部門已接到多個小區動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申請,正在分步辦理。工作人員介紹,如果小區第一次交納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用于維修后的余額不足全額的30%時,應該由全體業主公攤續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