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日前在廣西崇左舉行的“中國陸路邊境口岸城市開放合作論壇暨第三屆中國邊境口岸城市市長論壇”上獲悉,“跨境”制約因素產生三大消極影響。 一是對區域經濟合作的影響。中國與周邊國家的生產要素互補性很強。但目前各國在海關通關、檢驗檢疫、邊防檢查、人員流動等方面存在的障礙,以及生產要素自由流動和優化配置的障礙,還在影響著區域內經濟、貿易、投資、關稅等政策的統一和協調。如果不下氣力來破解這些障礙,區域經濟貿易合作水平的提升則很難實現。 二是對交通運輸資源整合利用的影響。中國內陸邊境地區與周邊鄰國相比,在交通運輸和基礎設施方面各具優勢。但因“跨境”制約因素的影響,交通運輸資源被人為分割,難以協調,沒有形成統一的、一體化的交通運輸體系,增加了企業的運輸成本。
三是對貿易與投資便利化的影響。我國內陸邊境地區對外開放的價值取向是促進貿易與投資的便利化和自由化。由于周邊國家在各自的國境、關境內實施不同的貿易與投資制度,影響與鄰國或第三國的貿易與投資的便利化和自由化,從而難以產生良好的對外開放效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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