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上調資源稅率會促使整個產業鏈從中游到下游所有的生產者和產品使用者更加千方百計地、珍惜地使用資源。
本報訊
“現在應該不失時機地爭取盡快推出上調資源稅費方案。”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提出,調整資源稅稅率對于下階段調結構、轉方式具有很重要的積極意義。
賈康認為,在擴大內需的宏觀政策發揮效應后基本的政策框架還要維持一段時間,在當前政策調控已經促進了國民經濟從“前低”轉入“后高”的形勢之下,更側重以經濟手段為主調方式、促改革是非常寶貴也特別值得看重的時機。他進一步指出,強調更多地用經濟手段來運作,就是強調調結構、轉方式要升級換代,淘汰落后產能。“現在我們就要運用資源稅率杠桿。普遍上調資源稅率會促使整個產業鏈從中游到下游所有的生產者和產品使用者更加千方百計地、珍惜地使用資源,而不是揮霍資源,千方百計地開發節能降耗的產品、工藝和技術,以及改變大眾的消費方式,這種經濟手段帶來的壓力是必然的、合理的。”
“這不是一個似是而非的命題。”賈康說,資源稅率調整不可能完全在資源開發環節消耗掉,在資源開發企業競爭的過程中要或多或少地向下轉嫁,這也是資源稅費調整的重要條件。
同時,賈康還指出,應適時在不動產的保有環節推出合理稅制以保證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這樣的經濟手段一拖再拖,是對我們追求中長期又好又快發展不利的,應該不失時機地考慮,積極穩妥地推出類似的改革事項。
此外,賈康還認為,適時調整壟斷將促進市場主體資源分配優化以及資源分配合理化方面發揮深刻的、可持續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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