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電
為進一步規范公車使用制度,近日,山東省煙臺市集中清理拍賣一批超編、超標等違規公務車。目前,首批集中清理的36輛公務車成交31輛,成交款將全部上繳國庫。
從今年6月份開始,煙臺市對市、縣兩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公車進行清理整頓,其中包括超排氣量、超價格、超編制車輛、與其他單位或個人調換車輛、違規冒掛其他單位或個人牌照車輛等。在組織各級各部門自查上報的同時,煙臺市清車工作領導小組采取集中調閱車輛檔案和繳保情況,發動群眾舉報,明察暗訪等方式,進行調查核實。嚴肅查處瞞報、謊報行為。對清理出的超編制、超標準車輛,限期上繳財政部門集中處理。
據煙臺市紀委介紹,今年以來,煙臺市嚴格公務車管理審批,實現四個統一。即統一審批程序,統一采購程序,統一掛牌程序,統一處置程序。
凡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購買、更新車輛,必須到市政府審批,由市政府從車輛編制、購車標準方面進行控制;經市政府審批后,持審批單方可到財政部門辦理統一采購,政府采購部門從排氣量、價格方面進行控制;持市政府審批單和政府采購辦出具的采購證明到車管部門登記掛牌,缺少任何一項手續都不予掛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