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電
實現政企分開以來,郵政管理部門日前首次向社會發布《郵政普遍服務》行業標準。該標準將于10月1日與新修訂的《郵政法》同步施行。
《郵政普遍服務》標準規定了郵政普遍服務的基本內容、要求和服務規范。從用郵安全、郵政設施、營業時間、郵件傳遞時限、投遞深度、賠償等多個方面細化了新《郵政法》的相關條款,明確用戶的權益和企業的義務。
新《郵政法》第二條明確規定,郵政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承擔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的義務。《郵政普遍服務》標準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了郵政企業承擔普遍服務義務的具體內容和應達到的服務標準,規范了郵政企業的服務行為。
新《郵政法》明確規定,國家對郵政普遍服務給予補貼,這是國家保障郵政普遍服務的重要政策。《郵政普遍服務》標準出臺后,有利于國家財政對郵政企業按照普遍服務標準提供的服務給予補貼,提高補貼資金的使用效果,以進一步鞏固和提升我國郵政普遍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據有關專家介紹,《郵政普遍服務》標準既充分考慮了郵政服務的現實情況,又兼顧了促進服務水平的進一步提升;既充分考慮了我國普遍服務現有的整體水平。標準的出臺,是政府管理部門依法監管的重要依據。有利于郵政管理部門更好地履行監管職責,保障用戶合法的通信權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