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與國家開發銀行合作設立的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專項貸款正式啟動。國家發改委13日透露,國家開發銀行近日與黃石市等8個資源枯竭城市簽署了《開發性金融支持資源型城市轉型和可持續發展合作備忘錄》,其中6個城市已與開發銀行簽訂的融資總額達到320億元。
按照備忘錄,今后5年,國家開發銀行將根據這些城市的融資需求,對公共基礎設施、生態環境改善、接續替代產業、社會保障事業等領域中,符合信貸政策和風險控制條件的融資項目給予積極支持。
資源枯竭型城市是指以資源開發加工為主導產業,但資源開發進入衰退或枯竭過程的城市。今年3月5日,國家發改委會同國土資源部、財政部界定了第二批32個資源枯竭型城市。加上第一批,共確定了44個資源枯竭型城市。
國家發改委東北振興司司長文振富稱,專項貸款的設立,對加快推進資源型城市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改善生態環境,改善民生狀況,促進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此前,國家發改委東北振興司與國家開發銀行業務發展局,就設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專項貸款開展了大量工作。在對已有其他專項貸款進行認真梳理基礎上,雙方就具體合作模式達成一致意見,決定選擇部分資源枯竭城市先行試點。
下一步,東北振興司將會同國家開發銀行有關司局推動各資源枯竭城市,盡快篩選項目,落實貸款資金。同時進一步創新合作模式,切實發揮開發性金融在促進資源枯竭城市可持續發展方面的作用。
“國家開發銀行設立的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專項貸款取得了明顯進展,要進一步擴大試點城市的數量,根據不同城市的特點創新合作模式。資源枯竭城市的財力性轉移支付及統籌使用的可持續發展準備金可用于專項貸款的貼息!蔽恼窀徽f。
目前,財政部已經下達了2007年和2008年度財力性轉移支付資金累計43億元,以幫助這些城市從資源枯竭、社會問題叢生的泥淖中轉型,重新煥發出活力。根據國務院文件,2010年前,資源枯竭型城市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要得到基本解決。
文振富表示,由國家投資或需要國家批準的重點項目,符合資源型城市轉型方向的,要優先安排在資源型城市。對資源型城市接續替代產業項目,要在項目審核、土地利用、貸款融資、技術開發、市場準入等方面給予支持。
2001年,國務院召開會議確定遼寧省阜新市為全國第一個資源枯竭城市經濟轉型試點市。此后幾年,國家支持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的政策措施陸續出臺。僅去年11月1000億元新增中央投資中,國家就安排18.5億元用于中央下放地方煤礦棚戶區改造試點和中西部中央下放地方煤礦和林業棚戶區改造。
文振富指出,我國資源型城市的經濟轉型不僅僅是發展問題,還涉及體制機制問題,下一步應通過大力發展接續替代產業、加強生態環境整治、加強機制法制建設等方法解決我國資源型城市的問題。
首先,在設立財力性轉移支付之余,國債資金和中央預算內基建資金將專門劃出一塊,集中扶持資源型城市建設一批項目,以期吸納就業的同時,發展接續替代產業。
同時,盡快建立可持續發展準備金制度。根據規定,可持續發展準備金由資源型企業在稅前按一定比例提取,并列入成本,資金的主要用途是用于環境恢復與生態補償、發展接續替代產業、解決企業歷史遺留問題和企業關閉后的善后工作等。
此外,為進一步推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國家和有關地方將不斷完善政策體系,研究進一步促進資源枯竭城市轉型的相關政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