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杭州電
浙江省工商局、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日前聯合出臺《浙江省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暫行規定》,今后馳名商標等品牌無形資產就可以換來“真金白銀”的貸款。 商標使用權質押貸款是指,具有品牌優勢的企業以其商標專用權作為質押物,從銀行取得貸款的融資模式。《浙江省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暫行規定》規定,擁有商標專用權的企業只要向銀行提出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申請,在經過商標專用權評估、銀行核審、銀企雙方簽訂《商標專用權質押書面合同》、并取得工商總局出具的《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證》后即可獲得銀行貸款。 《浙江省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暫行規定》出臺之前,浙江已經有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的成功先例。2008年12月會稽山紹興酒有限公司與紹興縣農村合作銀行簽訂了總額為8200萬元的貸款合同,作為貸款質押的就是馳名商標“會稽山”的商標專用權。 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長吳干冰認為,啟動商標質押權貸款,真正把企業的“知本產權”轉化為“資本產權”,加大對商標品牌優勢企業的資金支持力度,同時也將極大地激發企業自主創牌的積極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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