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0日電
中國銀監會20日宣布,為切實解決小企業融資中的實際困難,銀監會近日已發布通知,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還款方式,解決小企業融資難。 這份名為《關于創新小企業流動資金貸款還款方式的通知》規定,銀行和小企業可在借款合同中約定,如有需要,小企業可在貸款到期前申請重新對其進行授信審查。如審查通過可適度延長貸款期限,無需簽訂新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和重新辦理有關手續,延長貸款期限的其他條件由雙方協商決定。 《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創新小企業貸款還款方式時要注意防范風險:設計、完善配套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法律文本;做好貸款到期前的授信審查;加強貸后資金使用用途的監控力度,密切跟蹤小企業貸款資金流向,防止小企業出現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生產經營、盲目擴張、違規挪用資金等情況發生,避免小企業以貸款延期為借口,將短期資金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短借長用”。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通知》的發布,有利于緩解“還舊借新”對小企業造成的資金壓力,減少小企業“先還后貸”對銀行經營帶來的風險和成本。銀監會希望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此為契機,不斷總結經驗,創新符合小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此前,銀監會曾調整部分信貸監管政策,相繼出臺了《關于銀行建立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的指導意見》、《商業銀行并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以解決小企業融資難題,加大對小企業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力度,同時強調2009年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確保規模,做實機制,切實解決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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