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海口電
近日,海南省檢察院與省建設廳、省交通廳等九個部門簽訂了《海南省行賄犯罪檔案查詢處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今后九個部門在重大工程招投標、大宗物資采購、信貸審批、招錄公務員和學生之前,必須到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上確定投標人、供貨人、信貸人有無行賄犯罪記錄,對有犯罪記錄的,查詢部門將按有關規定剝奪和限制從業單位和個人進入該市場的機會和資格。 據海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賈志鴻介紹,出臺此辦法是為了進一步強化對海南省基礎設施建設和民生工程資金的有效監督。未來三年國家投放的擴大內需資金有10萬億,海南省政府也將實現固定資產投資2400億元,這些資金涉及企業改制、征地拆遷、民房改造、移民補償、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民生領域,辦法的出臺能促進檢察機關與有關單位和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對這些資金使用的有效監督。 該辦法將原來在海南省、地兩級檢察院建立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擴大到全省各級檢察院,并且與全國檢察機關實現互聯互通,使查詢單位在全省任何一個檢察院均可無償地查詢到全國各地的相關資料。 目前,海南省已有30多家單位到檢察機關使用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并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和行業自律規定,對行賄黑名單上有行賄前科的單位和個人,剝奪和限制部分資格和機會,從而保護誠實守信者、依法經營者,有效遏制商業賄賂與職務犯罪的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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