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12月30日電
記者30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2008年修訂)》已經國務院批準,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目錄涉及411項投資領域、21個省區市。 上述外商投資項目包括:退耕還林還草、天然林保護等國家重點生態工程后續產業開發;節水灌溉和旱作節水技術、保護性耕作技術開發與應用;煤炭加工應用技術開發和產品生產(中方控股);高檔棉、毛、麻、絲(柞蠶絲)、化纖的紡織、針織及服裝加工;增值電信業務(需在我國入世承諾框架內);道路旅客運輸(中方控股);旅游景區(點)保護、開發和經營及其配套設施建設等。 《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明確,屬于上述目錄的外商投資項目,享受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優惠政策;符合上述目錄規定的外商投資在建項目,可按照上述目錄的有關政策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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