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呼和浩特電
今年內蒙古自治區部分地區先后發生黃河決堤、干旱、洪澇、冰雹、霜凍、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為確保這些災區群眾的冬春生活,近日,國家、自治區、各盟市和旗縣(市、區)共安排救助資金1.07億元,主要解決受災群眾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問題。 記者從內蒙古民政廳了解到,國家下撥內蒙古冬春災民救助資金5700萬元,近日將下撥災區。內蒙古自治區政府也已從主席預備金中拿出2721萬元,下撥受災較重地區。同時,各盟市、旗縣(市、區)財政配套安排2266萬元,用于當地冬春災民生活救助。此外,災區各級黨委、政府積極組織受災群眾通過勞務輸出、互助互濟等形式,開展生產自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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