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上海9月23日電
上海市紀委、總工會、國資委、經委、金融工作黨委23日聯合發布完善企業薪酬分配制度的文件。文件指出,國企經營管理者的薪酬分配辦法及實施方案,除了經上級主管部門、董事會批準外,還必須向本企業職代會報告。 在老總薪酬分配方案的制訂環節,文件提出:將通過上級組織的監管和企業職代會的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促進企業經營管理者與普通職工收入的同步增長;將業績考核作為企業經營管理者薪酬分配的重要依據;職工收入不增長,經營管理者收入不得增長;企業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制訂經營管理者的年薪方案時,要統籌考慮職工的收入增長。 文件指出,在分配制度或方案形成之后,企業必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表決,并通過各種有效途徑向全體職工公示。在此過程中,工會主席必須全面、全過程地參與企業有關薪酬分配制度、方案的制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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