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從黑龍江省衛生部門獲悉,為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黑龍江省日前通過《黑龍江省發展中醫藥條例(草案)》,在全國率先出臺重新制定的發展中醫藥的地方性法規,將中醫藥納入醫保范圍。 按照《條例(草案)》要求,黑龍江省將把符合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將符合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中藥和中醫診療服務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的診療項目、服務范圍和藥品目錄,以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的支付范圍。 按照《條例(草案)》規定,在中醫醫療從業人員管理方面,黑龍江省將允許具有執業資格并符合其他法定條件的中醫醫療從業人員個體開業行醫或者到藥品零售企業坐堂行醫,依法執業,并且取消了對中醫醫療從業人員年齡的限制。 此外,黑龍江省將鼓勵中醫醫療機構發揮中醫藥在養生保健和亞健康保健方面的優勢,開展“治未病”服務,并將這一內容納入《條例(草案)》,以促進中醫藥非基本醫療保健事業發展。 據黑龍江省衛生廳廳長李斌介紹,近年來,號稱“北藥大省”的黑龍江,一些中醫藥傳統資源正面臨消失的危險。《條例(草案)》的出臺,對于緩解優秀中醫臨床人才和中醫藥學術帶頭人缺乏的現狀,有效保護珍貴秘方、驗方及特效診療技術,將起到積極作用。 今后,如果政府在發展中醫藥事業方面存在行政不作為現象,黑龍江省將有法可依。按照《條例(草案)》要求,中醫藥事業發展情況應納入政府工作考核體系,每年對中醫藥事業財政投入的增長幅度不低于財政支出的增長幅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