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中國銀監會政策法規部主任黃毅6月25日表示,銀監會起草的《銀行控股股東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不涉及任何銀行業開放政策的調整,有關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的比例限制沒有任何變化。 銀監會現行有關規定,單一外資金融機構參股中資金融機構的股權比例不能超過20%,外資整體參股中資金融機構的股權比例不能超過25%。 今年3月份,銀監會曾就新起草的《銀行控股股東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向公眾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發布后,在外界引起一些討論,其中議論最多的是關于外資控股中資銀行的比例問題以及境外金融機構取得中資銀行控制權相關規定的條款。外界認為,該辦法變相放開了對外資金融機構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的股權比例限制。 對此,黃毅表示,銀監會注意到了外界對于這個辦法的討論,其中一些意見認為銀監會改變了有關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的比例限制。事實上,正式發布的辦法不涉及外資投資入股中資銀行的比例限制問題,不涉及任何銀行業開放政策的調整,僅是對商業銀行控股股東的權利和責任做出規范。銀監會2003年頒布的《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和2006年12月28日修訂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十一條有關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的比例限制沒有任何變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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