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天津4月9日電
日前,國務院批準了《天津市海洋功能區劃》(以下簡稱《區劃》),為加強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環境保護、促進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提供了重要依據,也為濱海新區未來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區劃》遵循科學確定海域功能、統籌安排各有關行業用海、保障海域可持續利用、保障海上交通及防洪安全、保障國防安全等基本原則,重點保障交通基礎設施和重大項目用海,將天津市海域劃分為10個一級類型(港口航運區、漁業資源利用和養護區、礦產資源利用區、旅游區、海水資源利用區、工程用海區、海洋保護區、特殊功能區、保留區、其他功能區),共121個功能區,實現了對天津市所轄海域的全面覆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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