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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7 記者:孫玉波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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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11月26日電
記者26日從建設部獲悉,建設部等九部門日前聯合發布《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對廉租住房制度建設中群眾和地方政府普遍關心的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 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廉租住房的保障對象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即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范圍內,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 辦法提出,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實行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租相結合。實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過發放租賃補貼,增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廉租住房緊缺的城市,應當通過新建和收購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房源。辦法規定,廉租住房單套建筑面積規定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并根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居住需要,合理確定套型結構。 《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將于12月1日起正式實施,2004年起實施至今的《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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