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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2 記者:程子龍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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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哈爾濱電
記者從黑龍江省誠信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了解到,為推進誠信建設,該省將從下月開始施行《黑龍江省企業信用信息征集發布使用辦法》,企業不良警示信息將被寫進該企業信用報告,將通過有關信息或網絡平臺公布五年。 據介紹,征信單位獲得的企業信息除企業基本情況外,還包括不良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不良警示信息包括:企業發布虛假廣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企業有偷稅、逃稅、騙稅和抗稅等違法行為被稅務機關查處結案;企業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克扣、拖欠勞動報酬,不參加社會保險或者欠繳社會保險費;企業不清償到期銀行債務,曾經被通知限期支付逾期未支付等。企業良好信息包括:企業受到縣級以上國家機關和其他組織表彰;企業納稅信譽等級被縣級以上稅務部門評定為A級;企業產品通過質量認證等。 據介紹,一份企業的信用報告形成后,該企業日常行為中相關的信息都會記錄在案并予以公布。其良好信息和警示信息將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平臺或電子政務網絡平臺分別公布三年和五年。企業不良信息被長時間公布,意味著企業很可能失去參與政府采購、招標以及銀行融資的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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