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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1 記者:張澤偉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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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日前出臺《新能源汽車生產準入管理規則》,對生產新能源汽車企業的生產能力和設計開發能力等做了具體規定。該《規則》將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規則》對新能源汽車有關定義作出規定。新能源汽車是指采用非常規的車用燃料作為動力來源(或使用常規的車用燃料、采用新型車載動力裝置),綜合車輛的動力控制和驅動方面的先進技術,形成的技術原理先進、具有新技術、新結構的汽車。新能源汽車包括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氫發動機汽車、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儲能器、二甲醚)汽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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